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福建省2007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精神,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是由厦门市人民政府举办,在原厦门广播电视大学、厦门教育学院、厦门职工大学三所学校资源整合的基础上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本部位于厦门岛东海岸的前埔南路1263号,占地306.64亩。校园依山傍海,环境幽雅,景色宜人。学院现设有经济系、管理系、外文系、中文系、法律系、理工系、计算机系、艺术系、教育系、基础教育部、开放教育学院、成人教育部,培训部等。高职高专共开设21个全日制专业(包括专业方向),远程开放教育本、专科共开设20个专业,成人教育专科共开设 16个专业,各类在校生数达1.4万人,其中成教学生4500余人。
原三校具有几十年成人教育的办学历史,先后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中高级应用型人材,并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学院整合了原三校的成人教育资源,形成雄厚的综合办学优势,在交通便捷的斗西路校区设教学点。此外,学院还分别在龙海市、厦门市思明区、湖里区、司法局、杏林区和同安区等分设了6个工作站,形成了覆盖全市和周边地区的成人教育网,有利于学生择地就近入学。
学院拥有较强的师资队伍,教师中具有中、高级职称者占80%以上。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教学教改与时俱进;学院注重学习支持服务,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学院拥有先进的实验设备和教学软硬件设施。成教部还实现了硬件资源(实训基地)与校本部高职教育共享,教学资源(网络课件)可望实现与开放教育共享,完全能满足学生学习的要求。
二、学院办学层次、教学形式、学制、地点
1、层次:专科;
2、教学形式:业余、函授、脱产;
3、学制:业余、函授:三年;脱产:三年;
4、学院成教办学地址:斗西路校区(厦门市思明区斗西路170号 ,原厦门职工大学)。
三、监督和保证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院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招生工作的信誉。
3、学院招生工作在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确保学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1、录取结果在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网上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录我院网站查询是否录取。网址:http://www.xmcu.cn
2、学院在招生录取结束后,及时邮寄录取通知书通知考生。
五、学费标准
根据闽价【2000】费245号文件规定,我院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为1680元/生(年),脱产班学费标准为3200元/生(年)。如有变更以物价部门批准的最新标准为准。
六、毕业待遇
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考试合格,由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并经电子注册的成人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七、咨询、通讯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592-2229588 0592-5070991
4、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斗西路170号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成教部
邮编:361004